“这个收费方式很合理,我完全同意。”4月19日下午,通元镇三友村召开了一个特殊的村民代表大会,43名村民代表经过认真商议,一致在倡导生猪规范养殖的村规民约上签名通过。该村在遵守法律、确保村民权利的基础上,建立生猪养殖管理村民自治体系,今后将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的原则,按出栏头数和猪舍面积分别向养殖户收取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。
在“三改一拆”和生猪养殖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的同时,海盐县针对剩余养殖场(户)的管理,努力走出一条绿色养殖新路,全县各行政村分别在听取养殖场(户)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一套既符合本村实际又切实操作可行的生猪规范养殖村规民约,构建自觉参与、相互监督、有效保障的养殖自治体系,全面收取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,专项用于污染治理、退养补助和生态修复。
通元镇是制定并通过生猪规范养殖村规民约的先行镇之一,截至4月19日,该镇14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,以“一事一议”形式通过了规范生猪养殖的村规民约。根据村规民约规定,从今年起,将向养殖户收取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,其中出栏肉猪每头10元,“过路猪”每头30元,母猪每头50元,对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,每年另外按猪舍面积收取每平方米40元的服务费。
三友村生猪养殖户老张养猪已经有十多年了,按照村规民约,他今后如果继续养殖的话,需要支付一定的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,对此,他表示充分理解与支持,“经过镇村工作人员入户宣传,我认识到当前粗放型养殖给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,既要发展生产,也要保护环境,这笔钱我付得心甘情愿!”
据了解,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实行村收村用,专款专用,各行政村都将设立养殖污染治理服务费专户,专项用于污染治理、退养补助和生态修复,同时按照“公平 公正 公开”的原则,定期向村民公开收缴和使用情况,接受村民监督。
如何摆脱粗放型生猪养殖模式,向规模化生态环保养殖方向发展?海盐县已经明确了措施,将全面提升县、镇(街道)养殖污染处理设施,建设县级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,各镇(街道)按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干粪处理、沼液储存及无害化处理设施,各养殖场(户)分别建设“两分离、三配套”污染处理设施,其中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(户)自建干粪处理、沼液储存及无害化处理设施,就地处理“三废”;生猪存栏3000头以下的养殖场(户)通过发展循环农业和镇级服务机构处理“三废”。
连日来,海盐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,广泛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入户宣传等工作,“三改一拆”和生猪养殖集中整治行动成效初显,截至4月19日,全县共完成拆违8.93万平方米,其中猪舍2.76万平方米;通过村规民约39个行政村,其中通元镇、沈荡镇和元通街道已经全部通过;签订退养协议85户,协议减少存栏数1615头,协议退养面积19446.54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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